心理咨询师(1人)合作制
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家庭的心理咨询、疏导工作、档案管理、定期回访;
2、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3、负责完善心理咨询预约程序和咨询流程;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相关专业,有心理咨询相关工作经验;
2、持有心理咨询师证优先考虑,熟悉心理咨询、诊断、引导、辅导等环节;
3、熟悉青少年心理,对青少年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有一定的经验与方法;
4、擅于建立咨询关系;
5、工作踏实肯干,经验丰富;
6、较强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为人宽和,有责任心有亲和力,善于人际沟通,有团队合作意识;
7、热爱心理健康咨询事业。
本岗位可以兼职,但每周不少于3天
工作地点:在盘龙区北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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