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教研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更好发挥服务教育决策、创新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引导教育舆论的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非广州市户籍者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教育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
(一)查询岗位
1、本次招聘的A01、A02、A03、A04、A05岗位(以下简称A类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2、本次招聘的B01、B02、B03、B04、B05、B06、B07、B08、B09、B10、B11岗位(以下简称B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
3、以上岗位详见《广东省教育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9:00——2019年5月20日16:00。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设定人工审核。
(2)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附表2)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
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一)笔试加面试
A类岗位,通过网络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3、其他: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6、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表3),送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 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报考A类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全部参加面试人员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 资格复审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
(1)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2)根据实际,提供足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材料,主要包括个人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职务证明等);
(4)身份证。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评委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成绩
1、考试总成绩计算。参加A类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参加B类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分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2)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凡招聘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中所有“以上”或“以下”的表述均含本级(例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过程中若出现人选空缺,可在对应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入相应程序。
(五)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聘用后发现虚假的,取消聘用。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199808(省教育研究院)
监督电话:37629021(省教育厅人事处)
十三、附件:
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考生查分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