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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5月招聘35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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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作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3197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六)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2、在院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3、在院校学习期间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等荣誉;
4、在院校学习期间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学金;
5、有其他突出表现。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开始——5月14日截止。
2、报名材料:
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注推荐人意见和院校推荐意见);
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③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④成绩单复印件;
⑤入党或积极分子材料、奖励表彰材料和其他突出表现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院系或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
3、材料报送:请按时将报名材料送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干部处B1013房。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联系电话:020-85110601。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政治部组织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确定体检人选,按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
(四)培训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组织政审和集体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津贴补贴制度,享受年休假,出差补助等相关规定的补贴。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发放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