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越来越多的在一线小伙伴最近的朋友圈下班打卡时间,都变成了晚上9点、晚上10点,甚至还有晚上11、12点,看得很是让人觉得心酸。
毕业不过2年时间,曾经的一个个翩翩少年,忽然就老了好多岁——弹指两年间,恍然已而立。问了一下他们,才知道他们从毕业开始没多久就进入了“996”模式。
这里帮大家好心解答一下何谓“996”模式:
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
近日频登热搜榜的“996”网络红人,最近关于它的讨论是真不少:先是这几日的“京东将大规模裁员”事件,再到“马云谈‘996’:能参与‘996’是一种荣幸”,无一不在昭显“996”当前的红人体质到底有多红。
在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眼里,“996”已经成了当前一种热门的工作模式。还记得前段时间因为崩溃痛哭差点想跳河的杭州小哥吗?
仔细回忆一下小哥被抓的时间点,是晚上11点,而且小哥是在公司加班,赶着给女友送钥匙然后再赶回公司。也就是说,对于小哥来说,晚上11点还没有下班这事,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
当下许多企业,甚至将“996”默认为公司的一种文化,大家都秘而不宣、心知肚明、默默执行,少有公司将“996”模式广而告之。曾经有一家公司将“996”模式写在公司条例里,于是乎,被有关部门约谈了。
那么,我国的合理的职工上班时间,该是多少呢?
根据我国(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中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一工时制度被称为“标准工时工作制”。
那么,有没有不定时工作制的呢?回答是,有的。
根绝我国《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但是,上述特殊工时制仅用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部分特殊岗位,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出租车司机等。
那么,如果是互联网公司呢?有时产品需要上新,的确可能加班。那么,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再补充一点,关于劳动时间的长短,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即,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是国家要求强制执行的条例。
所以,即便入职时,不是很清楚地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每月加班时间可超过36小时,该合同同样也属于无效条款,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综上,一周“996”工作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违法”模式,侵犯了公民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权利,大家日常遇到了这种工作模式,是可以去工商部门举报的。
不过也有人说,举报了就不能还花呗、信用卡了.....对此,我也是很无奈,为什么这么容易地,你们又被揪住命运的喉咙了呢?......